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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从家出发”|妇女儿童中心《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

发布时间: 2022-01-08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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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发展战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2022年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640.webp (1).jpg

       讲座特邀请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家庭法务事务部主任孙雷,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深刻阐述了《家庭教育法促进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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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本次讲座让家长们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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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共促家庭教育和谐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