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内蒙古“蒲公英”妇女儿童
权益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妇联组织社会协同作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服务,自治区妇联将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妇联2021年“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项目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盟市妇联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统一将项目申请表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妇联权益部。
联 系 人:魏云玲 孙 娟 电子邮箱: nmfl@163.com
联系电话:0471-6930836 0471-6925138(传真)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附楼
邮 编:010098
附件: 1.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妇联“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妇联“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