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妇儿工委办通字〔2021〕5号)要求,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经自治区妇联党组审定,拟推荐2个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现对我区拟推荐“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10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集体和个人有不同意见,请与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30859,邮箱:nmgfegwb@163.com。
一、先进集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妇女联合会
二、先进个人
寿兰兰 内蒙古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苏布敦格日乐 内蒙古呼和浩特蒙古族第二幼儿园保健主任
成雅志 内蒙古包头市统计局科技文化科科长
王 鹏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