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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女企业家协会成立于 1996 年 7 月,1996 年 3 月经民政厅登记核准。   该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面向女企业家,为女企业家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该会系内蒙古妇联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的指导。   主要活动:   一、举办各种座谈会 10 余次,700 多人参加,沟通女企业家与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联系;   二、多次组织考察、学习、交流活动,600 多人次参加国内外学习考察,使女企业家开阔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2005 年 9 月,会长焦静云作为中国女企业家代表团成员出席了第 58 届联合国新闻部非政府组织年会。2006 年 6 月,焦静云随中国妇女代表团赴埃及参加了第 16 届世界妇女峰会。   三、组织女企业家开展公益活动,向社会献爱心。协会成立以来女企业家共捐款 60 多万元,救助 “春蕾女童”,帮助解决 “母亲水窖”,抗击 “非典” 和援助印度洋海啸受灾地区。   四、树立典型,弘扬 “四自” 精神,提升女企业家群体素质。2004 年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表彰了 41 名优秀女企业家。7 人荣获 “内蒙古杰出创业女性” 奖,31 人获 “内蒙古优秀女企业家” 奖。协会副会长内蒙古仕奇集团副董事长、内蒙古饭店董事长、总经理赛娜荣获 “2005 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人物” 奖;协会会长,内蒙古华蒙金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焦静云、副会长,呼伦贝尔市电业局局长李燕、副会长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红焰、理事,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友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学英 4 人荣获 “2005 中国经济女性年度突出成就人物” 奖。协会常务理事,内蒙古电力信息通信中心党委书记杜钧荣获全国 “三八” 红旗手称号;副会长,鄂尔多斯市伊司米羊绒衫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彦、副会长,内蒙古气象局副局长李红宇荣获 “2005 中国女企业家协会杰出创业人物” 奖;副会长内蒙古铁道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内蒙古辉腾锡勒窝阔台汗宫旅游度假中心董事长乌伊娜荣获自治区 “巾帼建功” 标兵称号;副会长、呼市泰尔力图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经理董月仙荣获自治区 “三八” 红旗手称号。树立了自治区女企业家的良好形象,使女企业家事业受到社会更大关注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女检察官协会于 1995 年,2002 年 12 月 12 日经民政厅登记核准。主要任务是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执法水平;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为重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宣传表彰女检察官的先进事迹,弘扬女检察正气,反映女检察官的意见和呼声,维护女检察官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检察官;开展联谊活动,促进各地女检察官及其他行业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会员由自治区各级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以上的女检察官组成,理事 25 人。首届会长:维平,副会长:苑瑞先、马迎春、张丽云,秘书长:王晓慧。二届会长:张敏,副会长:苑瑞先、马迎春、张丽云,秘书长:苑瑞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管,系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内蒙古妇联的团体会员。

内蒙古女法官协会于 2007 年底成立以来,在中国女法官协会和自治区妇联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秉承协会服务、协调的宗旨,积极开展协会工作,成绩斐然。   (一)坚持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女法官在我区法院审判工作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区法院共有女法官 1450 人,占法官总数的 26.19%,但女法官审结或参与审理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 70%,各级法院的女法官以女性特有的优势,在民事审判、知识产权、未成年人审判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其中高级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 —— 审判委员会 18 名委员中有 9 名女委员,12 个业务庭中有 5 位女庭长。女法官协会成立以来围绕女字做文章,充分发挥 “女法官之家” 的作用,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以宣传、建言、桥梁、服务为活动的宗旨,团结、带领全区女法官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重要,特别是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 “五个严禁”、以及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等各项活动中,协会都发出通知,要求女法官积极投入到各项活动中去,争当带头人,发挥了应有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积极开展多种方式的活动   努力提升女法官的素质。协会成立以来,一直把提高女法官素质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协会成立以来连续两年与内蒙古法官学院联合举办女法官培训班,在自治区妇联和自治区妇干校的大力支持下,聘请多年从事女性问题研究的专家,就女法官综合修养与魅力、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女性心理卫生等与女性有密切联系的问题进行授课,来自全区法院的近 200 多名女法官参加了培训,参训女法官一致认为受益匪浅。同时,各盟市的女法官在同级女法官协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讲、法官论坛、撰写学术论文等活动,2009 年在高院组织的全区法院 “人民法官为人民” 法官论坛论文评比活动中,在 80 篇获奖优秀论文有 26 篇是女法官撰写,占 32.5%。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女法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2009 年 “三八” 节,我区法院系统共有 2 个先进集体、1 名优秀女法官受到全国妇联的表彰,4 个先进集体和 16 名女法官获得自治区政法委和自治区妇联联合组织 “三八红旗手” 和 “三八先进集体” 的表彰。为配合高院党组部署的建国六十周年之际在全区法院评选五十名优秀法官活动,女法官协会及时向各位理事发出通知,积极推荐优秀女法官,经高院党组决定有 13 名女法官获得全区优秀法官的光荣称号,受到高院的表彰,本次受到表彰的女法官占受到表彰的优秀法官的 27.65%。   (三)推进和谐司法建设,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为进一步发挥 “宣传、建言、桥梁、服务” 作用,切实增强女法官积极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每年 “三、八节” 到来之际,协会都组织女法官对特殊群体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008 年女法官协会组织部分理事到自治区少年管教所看望正在服刑的少年在押犯,并送去了慰问品,鼓励他们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2009 年的 “三八” 节前夕,协会会长等一行到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慰问女干警,看望在押服刑女犯,并与她们进行座谈,现场解答她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文艺联欢,在宽松的气氛中解开她们在服刑改造中的困惑和心结,鼓励她们树立信心、真心悔改,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各界的关爱,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活跃女法官生活,维护女法官权益   内蒙古女法官协会成立以后,在高院机关成立了法官合唱团,创建了女法官活动室,开展民族舞蹈、唱歌、健身等活动,丰富女法官的业余生活。包头市法院为女法官开办了女子瑜伽室,聘请专业教练,指导女法官强健身体;“三八节” 期间,高院、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均组织女法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呼伦贝尔市积极组织开展女法官进社区、农牧区活动,取得成效。2009 年夏季,在自治区妇联开展的女性 “两病” 检查活动中,高院机关组织全体女法官进行妇检,保障女法官的身体健康,有力地维护女法官的权益。   (五)进一步完善女法官组织结构   2009 年以来内蒙古女法官协会,按照中国女法官协会组织覆盖的要求,积极协助、指导各盟市组建女法官组织,至目前为止,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先后成立了女法官协会,呼铁法院、赤峰、通辽市中级法院经批准成立了内蒙古女法官协会分会,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之中,为全区女法官协会工作的全面覆盖奠定了组织基础。   (六)、充分发挥女法官协会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女法官协会成立以来,协会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组织全区女法官认真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及《自治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及时部署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女法官的维权意识。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盟市女法官协会、分会组织女法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妇权法实施办法》送到社区、农牧区,送到各族妇女群众手中,使广大妇女了解法律的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全区各级女法官协会和女法官组织积极参与各级妇联组织的 “维权行动计划”,利用 “三八妇女节” 和节假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审理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全区各级法院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区一些法院相继成立了由女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和婚姻家庭案件专业合议庭,在一些法院的立案大厅一支由女法官组成的巾帼文明岗积极发挥维权作用,通过快速立案、简便审理、诉讼调解等方式,及时审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纠纷案件。全区各级法院在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妇女犯罪案件时,都会认真分析妇女犯罪时的原因,从维权的角度,在量刑时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2009 年,包头市中级法院立案大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被全国妇联授予 “全国巾帼文明岗” 称号。   内蒙古女法官协会的工作刚刚起步,我们将在自治区妇联的指导下,积极努力工作,发挥协会优势,带动全区法院女法官们一道,为自治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内蒙古妇女儿童研究会于 2004 年 12 月成立,2004 年 4 月经民政厅登记批准。该会是研究妇女儿童理论和实践的地区性学术团体。由从事妇女儿童研究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热心妇女儿童研究的学者专家、妇女工作者及其他各界社会人士自愿组成,实行会员制。宗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妇女、儿童问题,探索和掌握新时期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教育的规律,为实现男女平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首届理事 62 人,常务理事 43 人。内蒙古妇女儿童研究会下设两个专委会:妇女研究专委会办公室、家教研究专委会办公室。   主要活动:内蒙古妇女儿童研究会,注重从地区和民族特点出发,开展学术研究活动。2005 年 7 月 20~22 日,举办了《妇女创业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全国妇联有关部门和妇女研究所的负责人、部分省区的妇联领导和内蒙古各盟市妇女工作者 150 多人参加论坛,论坛收到论文 57 篇。论坛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创业与发展的主题,紧密联系实际,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妇女弱势群体创业、发展的经验和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2006 年 7 月 26~27 日,举办了《草原母亲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围绕弘扬草原母亲热爱祖国、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自强不息、艰苦朴素优良传统,展示草原母亲的博大胸怀和现代风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宗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2005 年内蒙古妇女儿童研究会编辑出版了《内蒙古妇女儿童研究文集》(远方出版社 2005 年)。   内蒙古妇女儿童研究会承担了中国家教研究会 “十五” 重点研究课题《离异家庭中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身心发展状况的研究》,课题负责人邬小平、宝继英;主要成员:韩秀娥、杨森林、董明、谢守武、郝应元、李建民、张云龙、刘旭明、王泓剑;该课题为内蒙古妇联自筹资金。研究的目的在于引起社会对离异家庭及其相关问题的共同关注和正确认识,指导离异家庭家长科学教子,鼓励其子女面对现实,增强自信,健康成长。该研究课题荣获中国家教学会课题研究报告一等奖。   自治区妇女儿童研究的部分优秀成果(专著两部、论文两篇、项目报告一份)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一部专著获二等奖,两篇论文获三等奖。

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协会成立于 2009 年 9 月。其业务主管部门是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协会是经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团结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家政服务经营的企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行业评比、信息交流、理论研讨、调研咨询、人员培训、协调指导等项活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双向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规范家政企业经营行为,推动自治区家政服务行业繁荣发展。会长单位为呼和浩特市仁和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长:余绍元。

2011 年,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和自治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二次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为重点,实施 “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 和 “女职工关爱行动”,使 2011 年工会女职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 得到进一步发展。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自治区总工会劳动竞赛覆盖年活动,在全区广泛组织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激发各族女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区总女职工委员会加强对新形势下 “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 的组织领导,深入地方工会参与劳动竞赛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引导女职工参与到各种竞赛活动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在 3 月召开的全区女职工委员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女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借助选树全国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有力契机,发挥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作用,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6 月中旬,我们组织对第一批命名的兴安家政全国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进行了督查,现场指导。我们选树推荐的内蒙古林业工会、包钢(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培训学校成为全国第二批命名的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后为 3 所全国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投入资金 17 万元,有 80369 人次女职工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我们还通过有关报刊杂志宣传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典型做法,努力在全区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开放式提升素质新格局。一年来,通过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周末学校、素质提升系列教育、达标活动等多种形式,整合工会和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培养女职工中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为女职工全面提升素质搭建新的平台。全区开展各类教育培训 980 多期,参加各种教育培训的女职工达 80 余万人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女职工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弘扬先进,彰显巾帼风采。今年,我们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三八” 节前夕,全总在人民大会堂表彰了全国五一巾帼奖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我区王秀芝荣获全国 “五一巾帼奖章”,同时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我区 27 个集体荣获全国 “五一巾帼标兵岗”,29 名个人荣获全国 “五一巾帼标兵”。我们在 “三八” 节期间,组织为集通铁路大板车务段乘务车间等 4 家获奖单位举办了现场授匾仪式,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打造 “标兵岗” 品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了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富有开拓创新和无私奉献精神的女职工先进典型,弘扬了她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领广大女职工创先争优,争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时代先锋,争做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二)突出重点,从源头上加大维权工作力度 积极主动参与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自治区人大组织召开的 3 次座谈会,并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汇报。还参加了全国人大在自治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座谈会,我们撰写了 6 千字的汇报材料,郑祖敏副主席作了专题汇报,总结了区总在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所做的工作,积极反映了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充分肯定。按照全总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们认真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01—2010 年)》终期评估工作,向全区 12 个盟市和部分产业下发了文件,于 8 月,撰写完成了工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01—2010 年)》终期评估报告。今年,全总将我区作为全国生育保险 8 个重点调研省区之一。5 月 —6 月,我们组织对全区生育保险情况进行了调研,向全区 12 个盟市进行问卷调查同时,深入到 5 个盟市、1 个产业实地调研,并与自治区人社厅沟通协调,全面掌握了解了全区实施生育保险的现状,撰写完成了《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同时,参与自治区总工会在呼市、包头、鄂尔多市重点企业职工职业病和劳动保护情况的检查,推动依法落实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反映女职工和女农民工的意愿和呼声,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女职工和女农民工伸张正义提供法律援助;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在工作督查调研中,积极了解掌握女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保障情况,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使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声音更响、力度更大、措施更实、效果更好。    (三)扎实推进 “两个覆盖”,进一步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一是借助全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要约行动季” 的有力契机,进一步扩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覆盖面。积极推动签订行业性、区域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完善专项集体合同的检查工作制度,注重签约与履约并重,扩大覆盖与提高质量并重,总结经验,扎实推进,有效覆盖。2011 年独立签专项集体合同达 830 家。累计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3 万余份,极大地维护了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二是抓住全会推进 “两个普遍” 和自治区总工会出台的推进 “两个普遍” 三年规划,积极主动协调盟市、产业工会将女职工组织建设和专项集体合同 “两个覆盖” 纳入 “两个普遍” 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并在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二次全委会上全面分解了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以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建企业为重点领域,着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扩大女职工组织的覆盖面。按照区总下达的女职工组建和专项集体合同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借助全会半年和全年考核督查的有力契机,把女职工 “两个覆盖” 工作纳入全会督查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争取在已建工会组织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建会率达 80% 以上,全年新建工会女职工组织 8455 家。 三是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创建女职工组织建设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意见》,今年组织对首批命名的 95 家女职工组织建设示范点进行了抽检。今年继续创建 60 家工会女职工组织示范点,着重在发挥女职工组织作用上求实效,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示范化建设。6 月 —7 月,我们组织对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积极总结分析研究了在推进女职工组织示范化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今年,我们分片组织深入到 5 个地方(盟市)、16 个旗县区、50 多家企业,1 个苏木、3 个经济开发区等,采取座谈、走访、抽查等形式,对 “两个覆盖” 工作进行督查。注意总结和培育典型,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分析存在的问题,努力在增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上下功夫,我们选树的典型包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国女职工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有 11 家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区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二次全委会上交流了经验。    (四)认真实施女职工 “关爱行动”,增强女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按照全总办公厅 7 号文件要求在自治区的实际,我们启动实施了困难女职工 “关爱行动”,下发了《实施方案》,举办了启动仪式,下拨资金 115 万元,计划用 3 年时间对全区 4.5 万名困难女职工全面进行妇科 “两癌” 筛查。今年我们在建立帮扶中心的 12 个地方和林业系统集中资金开展了 “两癌” 筛查,各地充分认识特别关爱系列行动的重要意义,全部成立了领导机构和专家组,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周密实施,注重实效。广泛造势宣传、扩大影响,全力打造工作品牌,为帮扶困难女职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截止 11 月底,共用资金 132.4 万元,对 10074 名困难女职工进行了 “两癌” 筛查。自治区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工运、北方新报等及时给予报道。 二是进一步实施好 “关爱女职工健康行动”。继续在全区开展 “关爱女职工健康行动”,并与特别关爱系列行动结合起来,今年重点是集中力量开展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的帮扶及 “两癌” 检查两项活动。“三八” 期间,我们为 200 名爱心学校的教师赠送了 “特病保险”。加大在各地开展预防 “两癌” 普查和卫生知识讲座力度,努力扩大覆盖面,截止 11 月底,讲座近 400 场。进一步推广女职工特病保险工作,把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作为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今年参保女职工达 2 万余人,切实为广大女职工身心健康筑起了一道新的屏障。 三是加强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单亲困难女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配合工会保障部门和帮扶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困难职工档案,将全区 4,5 万名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的帮扶工作纳入了全会帮扶工作体系,整合资源,借助全会和社会各方力量,以 “送温暖”、“春风行动”、“姐妹献爱心”、“金秋助学” 等为载体, 通过 “技术援助、岗位援助、法律援助、资金援助” 等多种形式, 使爱心帮扶救助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女职工工作创新发展 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培养高素质女职工工作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女职工能力为重点,加强女职工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为女职工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保障。在全区开展了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讨活动,年初下发了研究课题,到 8 月底,征集论文 80 余篇,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了交流,对优秀论文进行了通报表彰,增强了女职工工作干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意识。区总女职工部于 11 月 4 日 —11 日在广州举办全区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研讨培训班,66 名女工干部参加了培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培训工作格局。   (六)彰显特色,宣传工作呈现新亮点。 抓住纪念 “三八” 节、“五一” 劳动节和女职工重点工作的契机,举办 “困难女职工关爱行动” 启动仪式,我们都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在新华网、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北方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我们协调内蒙古电视台制作了王秀芝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片。我们还积极主动借助工会及社会宣传阵地和媒体,加大对女职工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彰显女职工工作风采。今年,在纪念全区帮扶中心建立十周年活动画册上,我们积极主动收集女职工帮扶图片,宣传女职工帮扶工作成果。加强信息工作,完善信息交流的平台,制定和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办好女职工工作通讯,增强宣传工作的感染力,扩大和提升了女职工组织的影响力。

内蒙古自治区幼教工作者协会于 2005 年 月成立。2005 年 12 月 7 日经自治区民政厅登记获准。主要负责组织广大幼教工作者与区内外、国内外幼教组织加强信息交流和相互学习,提高幼教工作水平,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幼教工作者合法权益。业务上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的指导,是自治区妇联的团体会员。

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厅、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通信管理局、妇联、社科院、关工委、记协、文联、作协,内蒙古日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新闻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广播电视报、内蒙古法制报、北方家庭报、北方周末报、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晚报、呼和浩特人民广播电台、呼和浩特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特别是在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同志的亲自关心与指导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小记者协会于 2009 年 2 月正式被自治区民政厅核准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给 7 名小记者复信的指示精神,为了在中、小学生中培养小记者,培训他们学习新闻写作常识,引导和组织他们参与各种社会事务,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科技、教育、信息等方面的新闻宣传活动,增强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家庭、关注时事、了解社会、奉献爱心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高尚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促进青少年新闻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文化、科技、信息、体育、旅游、公益等各方面事业的联动发展,促进小记者队伍的成长壮大,加快青少年新闻、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新成立的内蒙古小记者协会在业务主管单位自治区妇联、社团组织登记监督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以及自治区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作为专门和专业培养小记者的组织,内蒙古小记者协会将会秉承 “育人为本,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的宗旨,以 “教学、培训” 为基础,以 “实地采访、实践应用” 为特色,联合社会上一切积极向上的因素、力量,为小记者提供良好的发展土壤,社会实践、锻炼成才的机会平台,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采访能力、社交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让小记者能与百姓生活、社会政务等全方位接触,让小记者成为社会新闻宣传的小号角、先锋兵、小专家、调研员,成为社会万象、民声百态的代言人、传播者、监督人、呼吁者。从小培养小记者们具有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专业能力与实践专长,使其成为一名优秀的、有作为的人才。 作为一个社会化、公益性很强而非盈利的社团组织,内蒙古小记者协会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手自治区文明办、文化厅、教育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工会、妇联、社科院、关工委、记协、文联、作协和各大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本着关心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为家长和学校服务、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的理念,全心全意地努力培养小记者。 为达到培训、教学和实践的效果,内蒙古小记协除了聘请专门的新闻专业的讲师授课,还将邀请中央、自治区、地方三级媒体的资深编辑、记者,全区甚至全国的有关新闻界专家、学者和经济、社会、教育、心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高层次、高档次的授课,使接受培训的小记者能得到更多的收获和受益。 内蒙古小记协除了为小记者安排正常的写作培训和基础训练外,还将会安排大量的实地采风、采访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以便于让小记者更好地消化课程,学用结合,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 培养小记者是一个系统和综合性工程,为此,内蒙古小记协还将会为内蒙古小记者建立档案,规范管理,不间断地跟踪和服务这些中、小学生,为他们就读初中、高中、大学以及工作、择业等方面提供各种规划和设计,尽可能地为其在相关行业里推荐就业。 总之,内蒙古小记者协会将最大限度地整合内蒙古新闻界的各种优秀资源,为小记者讲授新闻理念、新闻最新操作方法,点评分析优秀新闻作品的采写技巧,与名人对话,深入新闻现场,感受记者职业的特点,从小培养他们对新闻工作的兴趣,提高写作水平,学会用职业的特点观察生活、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从正面的、感人的、令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来影响、引导、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爱心、有社会责任心的小公民。

内蒙古草原母亲河艺术团女声无伴奏合唱团,是内蒙古草原母亲河艺术团下设的女声无伴奏合唱团。本团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9 日,全体队员来自呼和浩特地区各行各业爱好合唱的妇女。主办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   女声无伴奏合唱团成立以来,为弘扬民族文化、传唱民族歌曲,多次到农村、牧区、部队进行公益性慰问演出。   本团先后参加了历年自治区庆祝 “三・八” 妇女节文艺演出活动、内蒙古妇女代表大会文艺演出、自治区机关党委主办的大型文艺晚会、内蒙古电视台多场电视文艺晚会;2009 年至 2011 年,参加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的 “红歌会”;2008 年度、2009 年度参加了内蒙古老年艺术团《红叶风采》文艺汇演等三十余场。2007 年 5 月参加全国首届老年合唱大赛获二等奖。2010 年参加中国首届(呼和浩特)民歌合唱汇演获得 B 组金奖。2011 年参加《金夕年华》草原杯合唱大赛获大金奖。2012 年 7 月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合唱节,获老年女声组银奖。

2009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内蒙古第二届草原母亲节即将开幕之际,由自治区妇联主办,内蒙古女子书画院承办的以 “弘扬草原母亲精神,宣传母爱感动草原,真情共促和谐” 为主题的中国・内蒙古第二届草原母亲节暨内蒙古女子书画院成立、首届女子画展举行开展仪式。 首届女子书画展展出的作品是由内蒙古女子书画院的学员和呼和浩特、包头、通辽、乌海等城市热爱书法绘画艺术的女性创作的。共展出书法、绘画、剪纸和雕塑等艺术作品 200 余幅。这些作品尽情讴歌了我们伟大祖国的大好河山与和谐幸福的美好生活,尽情赞颂了草原母爱的博大,充分展示了全区广大热爱书法绘画艺术女性的才华,为繁荣我区妇女文化艺术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内蒙古女子书画院的成立是我区妇女文化事业发展结出的又一丰硕成果,为首府地区的中老年妇女自觉提升文化生活品位,追求完美人生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该院现有学员 100 余人,绝大多数学员是离退休的女性,最大的已经 84 岁,她们坚持用画笔来抒发自己对生活的热爱,用书法绘画作品来展示自己在艺术方面的才华。经过姐妹们多年的努力,学员中已有 41 位成为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和书法家协会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