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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发布时间: 2020-03-03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听取自治区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以下简称“11.2”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解方案落实情况汇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2020年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作出再动员再部署。

  2019年,自治区妇联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年初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课固定下来,并对讲话精神进行逐条分解,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年中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019年11月1日,组织各级专兼职妇联干部、执委召开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精神一周年座谈会。自治区妇联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根本遵循,切实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责,团结带领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家庭、推进妇联改革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19年全年20多项工作得到全国妇联、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表彰。

  会上,胡达古拉主席对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自治区妇联机关各部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继续对标对表,对照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方案,并将贯彻落实总书记“11.2”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