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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农村“两癌”贫困患病妇女专项基金开始了

发布时间: 2020-05-07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为解决贫困地区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患病妇女的治疗难题,全国妇联启动了“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

2020年4月20日“两癌”救助申报信息采集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两癌”农村患病妇女,持相关资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妇联和乡镇妇联认定符合条件后,申报至所属旗县区妇联,经旗县区妇联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信息录入“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再由盟市妇联、自治区妇联和全国妇联逐级审核通过后实施救助。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5月15日

二、救助对象标准 

1.病情病种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2.重点救助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比对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妇女。3.救助标准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人民币(已享受国家该项目救助过的患病妇女不列入申报救助范围)。

三、救助条件

(1)患病程度

1.宫颈浸润癌IIb及以上:

II IIb病变浸润及宫颈间质。

   III期 IIIa病变浸润子宫浆膜和(或)附件和(或)腹腔细胞学阳性。IIIb阴道转移。IIIc转移至盆腔和(或)腹股沟淋巴结。

   IV期 IVa病变累及膀胱和(或)肠黏膜。IVb远处转移包括腹腔和(或)腹股沟淋巴结。

2.浸润性乳腺癌:

 浸润性乳腺癌是指乳腺癌的癌细胞已经穿破乳腺导管或者小叶腺泡基底膜,浸入到了间质,包括浸润性导管癌和浸润性小叶癌。
   
(二)贫困程度

 以201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价格每人每年2300元,2020年价格每人每年4000 元)。

(三)户籍

救助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户籍。

四、救助申报资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需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有诊断资质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4.住院病历首页。5.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治疗结算清单。6.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7.如患病妇女是建档立卡户和低保对象,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