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妇联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第三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各盟市妇联和与自治区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经自治区妇联党组会审定,拟表彰全区第五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6个、先进个人99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12月13日公示结束前向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反馈。
电话:0471-6930836 6925138
附件1: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pdf
附件2: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