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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妇联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暨维权能力建设提升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 2021-09-22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2021年9月18日,全区妇联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暨维权能力建设提升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圆满结束。本次培训得到了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胡达古拉同志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指导。

    那么培训班究竟有何不同凡响?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领全区妇联干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坚定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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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第一讲,我们邀请到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国君作《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回顾、宣传、展望,号召四个部分,号召引领全体学员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领会和把握,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工作岗位,为推动更好地服务家庭、服务妇女儿童,推动全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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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常务理事、内蒙古民族理论学会会长王有星专题讲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必须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只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才能实现各族儿女的大团结,乘风破浪,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二是正确运用法律,提升妇联和社会组织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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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内蒙古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曾晓梅详细讲述了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编》的法律条文变化,用生动的司法案例为我们解读如何运用《民法典》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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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鸿巍教授运用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指出法律规定中出现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着重强调了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如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给出了独到见解。



三是掌握实务技巧,提升妇联和社会组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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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李红霞老师以她学习和多年从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实务出发,从理论到实践带领大家感受夫妻、亲子之间如何相处,如何处理家庭矛盾,构建和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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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益家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白静长期从事婚姻家庭心理调适工作,白老师从婚姻家庭的定义、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如何经营婚姻家庭三方面,生动讲述了和谐美好的婚姻家庭关系对生命的重要意义。


四是坚持社会工作方法,提升妇联和社会组织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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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培训中心双师型培训师、民政部社工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卢磊老师,以《社会组织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为题,详细阐述了社会组织如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法,为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继续实施好“蒲公英”项目提供了可行性指导,为社会组织实施“蒲公英”项目提质增效打了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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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特别安排的经验交流环节,碰撞出了更多创新的火花。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妇联在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面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妇联在“蒲公英”项目实施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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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校柳颖教授作《凝聚巾帼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连接》专题讲座。此次培训,还设计了《破冰训练》《访谈式教学》《妇女干部安全教育》等课程,受到了学员们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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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魏云玲作培训班小结

学员们表示,这次培训不仅给他们提供了一次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的机会,更为大家搭建了一个交流分享共同进步的平台,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拓宽了思路。作为妇联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学员们将带着此次学习所获的知识经验,更加认真有效地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为“蒲公英”项目提质增效,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