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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女童保护工作座谈会在乌兰察布市举办

发布时间: 2020-01-02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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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1日下午,由自治区妇联、教育厅、民政厅、公安厅、检察院、司法厅、妇儿工委办、团委共同主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女童保护工作座谈会在乌兰察布市滨湖中学举办。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胡达古拉出席活动并讲话。强调要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妇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惩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区儿童打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座谈会由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主持,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妇儿工委主任岳艳美出席,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校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工作者代表、志愿者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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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达古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儿童事业发展放在优先保障位置,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特别提出了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为女童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保护特别是女童保护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全区形成了关爱儿童、保护女童的浓厚氛围。

胡达古拉强调,女童保护工作,是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内容。保护女童免遭不法侵害,必须马上行动、有所作为,要形成合力,建立女童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要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庭学法用法,全面推广科学的理念和女童保护知识。要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困境儿童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注贫困家庭的女童,让女童保护工作落地有声。

座谈会上,播放了内蒙古自治区女童保护专题片;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胡达古拉,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岳艳美向与会代表颁发了儿童安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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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女童保护工作,自治区妇联联合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讲解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知识;发放《儿童权利保护辅导读本》《预防儿童性侵系列读物》《儿童伤害预防核心策略》6.6万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儿童安全知识,提升维护儿童安全的工作技能;利用遍布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开展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的实践活动,营造儿童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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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座谈会的校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围绕自身职责进行了讨论发言;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民政局、检察院、团委等单位代表围绕所做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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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座谈会同步,自治区妇联还邀请北京家兴天下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杨素玲现场为滨湖中学的留守、困境儿童进行了女童保护知识专题讲座。